新沂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我方意向转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请予审核。本转出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转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出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3、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将积极配合交易所的交易行为,遵循农村产权交易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转出方条件的规定。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出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