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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现代农业:金融机构怎么做
发布时间:2017-04-27     浏览次数:     来源:

        2017年4月20日      来源:金融时报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特别是新型农金机构出现和农信社改制的深入推进,辽宁阜新市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定位更加明确,金融服务能力和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提高,已经形成金融支农的良好局面。
  作为宏观调控的延伸部门,当地基层央行积极关注“三农”经济发展,督促涉农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增强金融服务意识,增加信贷投入,金融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效果显著。同时,信贷结构逐步优化。金融机构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主动优化信贷结构,优先安排资金支持规模农业、科技农业以及高效农业,助力农业产业化做大做强,尤其是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加大,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融合度更趋紧密。另外,金融产品创新逐步完善。针对农村金融需求新变化,涉农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营销策略,创新支农信贷产品,先后推出“银行+企业+农户”、“银行+农户”以及“公司+农户”等多种信贷合作模式,开发出“阜农贷”、“粮贷通”、“政银保”以及“农机贷”等新型金融产品,有效解决了种养殖大户、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小微企业的贷款难题。
  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困境
  支农信贷供给总量有限,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难满足。金融支农力量普遍偏弱,作为县域金融主导力量的农村信用社,支农信贷占比约七层,仅能满足三层农村贷款需求,而工行、农行、邮储等县域分支机构不断撤并减少,支农覆盖面较小,且资金外流明显,难以满足现代农业资金需求。此外,农村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较为单一,大多数金融机构只能提供存贷款相关业务,而现有的信贷创新品种多针对特定的贷款需求,其贷款方式、额度、频率以及期限都难以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相匹配。
  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缺失,金融机构支农积极性不高。一是农业保险机制不健全。农业保险市场发展滞后,缺乏有效风险分担机制,信贷风险基本集中在涉农金融机构。目前,阜新市承办农业保险的机构只有4家,且业务广度和深度严重不足。二是抵押担保措施缺位。民营融资性担保公司和由财政注资的担保公司还未深入农村地区,与银行合作的担保公司也屈指可数。三是金融债权维护难。当前法律对失信行为的界定不完整,维护金融债权的执法成本较高,导致金融债权难以落实,严重挫伤金融支农的积极性。
  农村融资主体信用意识淡薄,农村信用环境亟待改善。在农村地区,融资主体普遍缺乏法律意识和信用观念,个人失信和企业造假屡见不鲜。例如,部分企业为获取银行贷款或者逃避税收,填报虚假数据、篡改财务数据、制作多套报表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农村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滞后,没有统一权威的信用评价方法和失信惩戒机制,农村金融机构无法凭借真实的信用状况筛选借款人,信贷决策风险较大,农村金融市场无法快速有效的引导资金投向具有最佳投资机遇地农户和企业。
  政策配套措施缺位,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建立难。农业生产本身的高风险性,决定了金融机构支农需要相关部门引导。从中央层面看,虽然国家每年都会针对“三农”发展制定支农惠农政策,但是针对现代农业发展方式集约化、资源配置市场化、农业体系产业化的需要,研究制定的专门用于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措施还较少,与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农村金融仍然没有建立。从地方层面看,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未制定任何关于涉农贷款的补贴政策,关于涉农金融机构的激励政策也尚为空白,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支农积极性。
  对策建议
  一是增加农村金融有效供给,提高农村信贷可得性。当前,农村信贷主体由农户逐渐向新型经营主体转变,金融机构也应因地制宜,主动求变,最大限度为“三农”服务。逐步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加大信贷投放,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资金流扩大的需要。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对农业经营方式和管理方面的创新,将其作为重点变革目标,探索建立农业供应链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主动对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掘信贷融资工具,找准支农契合点,盘活农村金融供给。
  二是健全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完善以政策性保险为基础的基本农业保险制度,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保险等业务,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增强对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建立多层级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基金,对不同层次主体提供担保增信。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整合涉农资金,建立不同层级补偿基金,发挥对农村金融风险的缓释功能。
  三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农村生态环境。不断完善征信评价机制,健全农村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撑体系,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与行业信息共享的信用信息获取平台,以信用信息的进一步公开透明化改善信用环境。做好乡镇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和更新工作,通过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机制完善乡镇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环境。广泛开展农户信用信息的收集工作,进一步扩大信息采集面,将信贷支持与农户信用水平挂钩,形成对农户守信的正向激励。
  四是推动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加快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农村财产抵质押登记平台,明确办理部门与处置程序,加快“三权”价值评估、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解决抵押财产处置难题,积极构造有利于金融服务创新的外部环境。改革财政支农资金运用方式,将资金从直拨方式转变为主要投资设立农业发展基金、担保基金、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等,用于对新型经营主体贷款担保、金融机构风险补偿,形成农业信贷风险共担机制。以财政杠杆撬动信贷投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